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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等 8 部委印发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
     

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,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,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,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,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等 8 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明确了煤矿智能化发展应遵循的 4 项基本原则:一是坚持企业主导与政府引导;二是坚持立足当前与谋划长远;三是坚持自主创新与开放合作;四是坚持典型示范与分类推进。明确了 3 个阶段性目标:即到2021 年,建成多种类型、不同模式的智能化示范煤矿,初步形成煤矿开拓设计、地质保障、生产、安全等主要环节的信息化传输、自动化运行技术体系,基本实现掘进工作面减人提效、综采工作面内少人或无人操作、井下和露天煤矿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与远程监控。到 2025 年,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,形成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范与标准体系,实现开拓设计、地质保障、采掘(剥)、运输、通风、洗选物流等系统的智能化决策和自动化协同运行,井下重点岗位机器人作业,露天煤矿实现智能连续作业和无人化运输。到 2035 年,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,构建多产业链、多系统集成的煤矿智能化系统,建成智能感知、智能决策、自动执行的煤矿智能化体系。《意见》明确了煤矿智能化发展的 10 项主要任务: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科学谋划煤矿智能化建设。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,鼓励地方政府研究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规划,支持煤炭企业制定和实施煤矿智能化发展方案。二是强化标准引领,提升煤矿智能化基础能力。加快基础性、关键技术标准和规范制修订,开展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专项工作。三是推进科技创新,提高智能化技术与装备水平。加强煤矿智能化基础理论研究,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,推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建设,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。四是加快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,

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。对具备条件的生产煤矿进行智能优化提升,推行新建煤矿智能化设计,鼓励具有严重灾害威胁的矿井加快智能化建设。五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建设智能化示范煤矿。凝练出可复制的智能化开采模式、技术装备、管理经验等,并进行推广应用。六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,促进生态环境协调发展。坚持生态优先,推进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,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。七是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,分级建设智能化平台。探索建立国家级煤矿信息大数据平台,鼓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设


信息管理云平台,推进煤炭企业建立煤矿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平台。八是探索服务新模式,持续延伸产业链。推动煤矿智能化技术开发和应用模式创新,打造煤矿智能装备和煤矿机器人研发制造新产业,建设具有影响力的智能装备和机器人产业基地。九是加快人才培养,提高人才队伍保障能力。支持和鼓励高校加强煤矿智能化相关学科专业建设,培育一批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人才,创新煤矿智能化人才培养模式,共建示范性实习实践基地。十是加强国际合作,积极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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